呂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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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不少人提到科展有關指導老師與諮詢人員的實施要點,為了讓其他之後參賽者可以了解實際規定,以下幫大家整理 source,市政府部分以新北市舉例,希望可以幫上忙。
應該不多參賽者會像我這樣,連 Terms of Service 都一定整個翻過一遍w
1. 指導老師的身分
《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第九章〈注意事項〉第十二條,「參展作品之指導教師應以1至2名為限,為現職任教於公私立中小學校之合格教師或經合法任用之兼任代課、代理教師、實習教師或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並獲主管機關許可教育計畫之列冊教學人員(以下簡稱實驗教育教學者),已退休教師不得擔任參展作品指導教師。」
2. 市府教育局要求國展參賽者全程參與國展培訓
《新北市111學年度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第十二章〈參加國展〉第三條「經獲選為本市特優及特優國展之作品團隊,全部作者及指導教師(至少1位)須全程參與本局5-7月辦理之國展團隊培訓。」
3. 市府教育局會補助國展作品6000元,必須使用至少一次在專家學者諮詢費用
《新北市111學年度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第十二章〈參加國展〉第五條,「本屆國展補助經費每件6,000元,獲補助學校依據核定補助額度,填寫經費概算表(格式如附件十一),經主辦會計單位及校長核章後始得執行。概算表格式不得自行增加經費項目,經費用以支應專家學者出席費(至少1次)、鐘點費、交通費、印刷費、材料費、誤餐費、場地(含儀器)使用費、加班費及雜支等提升作品製作水準之相關支出。」
4. 作品可以向專家學者諮詢,並須填寫於作品送展表,包含身分別、服務單位、諮詢內容等
《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第九章〈注意事項〉第十三條,「諮詢人員,於作品送展表(附件四之一)需詳填身分別、服務單位等個人資料及諮詢內容。」
基於以上,非校內指導老師和專家學者是可以填寫在諮詢人員,而之前我也有完整填報。市政府的國展培訓教授也沒有違反規定,並且是依據科教館的全國科展實施要點。我不擅長玩文字遊戲,就只是規定看得仔細些 XD
提醒大家記得完整填報資料,也可以讓校內指導老師至少知道諮詢專家的存在和協助ㄛ!
趕緊休息,大家晚安 weeeeee